商业秘书服务

商业秘书服务

新加坡政策规定,注册公司后必须有一位法定秘书(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PR,并拥有秘书经验或证书)。

新加坡公司法对公司秘书的定义

  1. 新加坡公司法第171条明确规定公司秘书必须是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或准证持有人。另外公司董事与秘书必须由不同人担任。

谁可以担任公司秘书

  1. 新加坡居民(公民、永久居民或准证持有人)
  2. 自然人
  3. 具备相关经验以及专业资格
  4. 无任何禁令
  5. 不可以是公司董事

公司秘书的职责

  1. 向ACRA更新和归档公司文件
  2. 保管公司文件与印章
  3. 确保公司账目符合公司法令规定
  4. 准备年度公司会议(AGM)
  5. 为董事会提供全面合法及行政支持
  6. 确保公司符合以及旅行法律义务
  7. 了解新加坡法令

注:聘请一名具备专业资格的公司秘书尤为重要。